鲜,过敏身亡,但—他为什么要吃?
谁让他吃的?
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过敏吗?
这些,我都没问。
因为我从一开始,就被丢在了“罪人”的位置。
第二天,我去一趟弟弟学校。
他的辅导员还记得我,说那天早上弟弟请了病假,短信请假的。
我回家路上,心里有个声音突然闪出来:一个人如果过敏很严重,他敢随便吃陌生食物吗?
更别说他是个“被宠到怕死的孩子”。
我鼓起勇气,联系了我一个做信息恢复的高中同学。
我说:“能不能帮我恢复一个人删掉的照片?”
“只要手机没重置,有戏。”
那天晚上我坐地铁去找他,他接过手机,看了一眼微信记录,说:“你弟最后删了一些图片文件夹,我看看。”
半小时后,他发来一组恢复图。
我看见那张照片时,整个人像被雷击了一样坐在原地。
照片里的海鲜被摆在桌上,已经拆封,旁边有两个玻璃杯,还有一个明显女性的发卡压在桌布角。
他在吃海鲜之前—拍了张照,发了定位。
我眼眶发烫。
手机屏幕下方,有一个细节让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。
那个发卡。
是我妈的。
我没敢多问,只让同学把照片发我邮箱,保存、备份、再保存。
那晚回家,我发了封邮件给律师助理,只发了一张图。
助理打来电话,语气第一次紧了:“姐……你说这个东西,出现在谁家拍的?”
我说:“我们家。”
“那这个摆盘和酒杯谁准备的?”
我没回。
她安静了一会儿:“你弟的死,也许不是你一个人要背的。”
我坐在地上,光线昏黄,窗外是城市的夜风。
我忽然特别想问我妈一句:那天你在哪?
我打开备忘录,写下:8月14日,弟弟出事那天,他拍了照片。
不是我让他吃的,也许……是他信错了人。
真相没出现,是我以前不敢往那边看。
07照片发出三天后,继父打电话过来了。
我在网吧值夜班,凌晨两点,空调风嗡嗡响,天花板滴着水。
他在电话那头憋了半天,终于憋出第一句:“燃燃啊……你妈身体不太好。”
我靠在值班椅上,语气冷得没有一丝情绪:“你找我,不会是为了问我妈身体吧?”
他顿了一下,咳了一声:“你发给法院的那个证据,我们收到了。”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