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纸面的沙沙声和窗外银杏落叶的响动奇妙地重合。
嘀嗒...嘀嗒...嘀嗒...那一刻,时间仿佛冻结。
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,直至有同学经过,轻声道:“不好意思,同学。
麻烦你让一下。”
“哦哦,好的。
不好意思!”
我这才回过神来,原来我站在这里盯着人家这么久了,心里不由得“鄙视”了一下自己。
“李茉,你要不要这么花痴,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,毕业了挣钱给爸妈过上好日子,你可别看到帅哥就忘记你的初心了。
这次就允许你看一次,下次不准再看了!”
虽然心里面是这么想的,但是身体还是很老实——找了一个靠近他的位置坐了下来。
美男在侧,很难不芳心涌动。
我边抄笔记边盯着他翻动书页时翘起的指尖,他突然打了一个喷嚏,我这是才清醒过来。
救命!
笔记本上的笔记全抄错了行,又得重新抄一遍了。
我的个老天爷,“你”字被我写成了歪扭的笑脸,像极了他低头时嘴角的弧度。
更要命的是,他握笔的姿势竟和我一模一样:食指关节抵着笔杆,中指第一指节垫在笔尖下方,这个发现让我的耳尖瞬间烧了起来,赶紧低头假装翻书,却把笔记本拿反了都没察觉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支红笔是他从隔壁桌同学那儿借的,笔帽上还沾着不知道哪个同学的奶茶渍,边缘留着圈浅褐色的印子。
再后来,我算准了他做笔记时追求工整的习惯,笔一断墨,必定需要换笔。
因此,在我们认识之后,我故意在笔袋里装了三支断水的笔——最左边那支的笔夹早被我掰松,夹在笔记本上总会滑下来;中间那支的墨水只剩三分之一,写出的字会断断续续;最右边这支的笔尖甚至有点弯,画出来的直线总带着细微的弧度。
你问这是为什么?
那当然是增加和他接触的机会呀!
后来,我们成为了学习搭子,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学习。
那时候,我才发现陈聿也不是那么完美。
他经常忘记带笔,当他第七次走到我桌前时,我心里已经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,毕竟我是一个第六感很准的人。
因此,我每一次就假装捉弄他,说:“不好意思哈,我也忘记带了”看着他失望的表情,不知为何,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