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谐,再加上是名正言顺的夫妻,他父母又极力撮合,我们再次有了夫妻之实。
他在家呆了有三个多月,对我不再像当初那般瞧不起,长子又活泼可爱,他终于像个丈夫的样子了。
我以为他在外漂泊累了,现在知道了我的好,会跟我好好的过日子。
于是,我抛弃前嫌,全心全意的敬他爱他,他的文采让我折服,他俊郞儒雅的外形让我动心。
那段时间,我们像新婚夫妻一样,不说有多恩爱,至少可以像大多数夫妻那样举案齐眉、相敬如宾。
可是,他的学业没有完成,终于要再次别离,我送他到船上。
“回去吧!
这里风大”他拍拍我肩膀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三个月后,我发现怀孕了,公公婆婆送我登上了去美国的船,我满怀憧憬,想要给他个惊喜。
他租住的是学校附近的民居,见面时,没有喜只有惊,他黑着脸把我带到乡下,租了一栋农房。
“你的孩子不是我所期待的,打了吧,我已约好医生,他会上门给你手术。”
一句话打懵了我,他回家那几个月不是认可了我这个妻子了么?
“孩子已经六个多月了,现在手术会死人的。”
“还有人出车祸死了呢,难道就不坐车了?
打个胎而已,又不是都会死”这是什么话,我踉跄着跌倒在地。
“我上课去了,把孩子处理了就回国去吧,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。”
医生是两天后上的门,那是一个年轻的白人小伙。
他自我介绍是镇里的游医,他见我这么大的肚子也反对手术,还很同情我。
在他的帮助下,我请了一个女佣,照顾我起居,我带来的大洋也帮我换成了美元,用以支撑我在这里的花销。
那个薄情的男人再也没有来过。
他没想过我一个孕妇,语言不通,要怎么在这里活下去,就这么让我自生自灭。
我彻底死了心,安心在这里住了下来,三个月后,生下一个儿子,还好我带来的钱不少,足够我生产和坐月子。
出月子后,我搬去了城里,白天佣人帮我带孩子,而我找到一份在华尔街扫地的工作。
这份工作不需要会英语,后勤主管是个华人,他可怜我一个妇人带着孩子。
给了我工作机会。
我用了一年时间学会英文,后来见那些投资人高楼起高楼塌,一夜暴富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