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头似乎没想到我会回复,扔过来一个地址,
车窗外暴雨滂沱,
跟这七年的感情一样,支离破碎,
推门下车,再到轻车熟路找到他所在的包厢,明明差一刻,我就不用知道这残酷的真相,
里面传来熙熙攘攘的声音,
“元哥,那蝴蝶戒指在剧中意义非凡,送她你是不是要求婚啊?
“如今元哥可是影帝,她一个素人,配吗?送个礼物而已。”
“想什么呢,现在公开,不就是要元哥的命吗?”
熙熙攘攘的声音里,男人嗓音漫不经心,“哪能啊?七年时间,早就厌倦了。”
这句话犹如一记重锤,将我心底的最后一丝侥幸击碎。
我忽然想起来,才毕业,我心疼他工作不易,纪念日生日都不曾过,更不曾要礼物,
如今他成为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,自然就不配了。
徐元似乎在这种追捧里忘乎所以,捧起酒杯漫不经心,“七年第一次送礼物,昨晚她恨不得跪舔我。”
包厢里响起下流的笑声,“是啊,谁不知道,嫂子爱元哥如命,”
毕竟最纯爱的那年,我甚至为了他的合作,喝到胃出血,只为帮他争取一个露脸的角色。
“还得是元哥啊。”
这一刻屈辱感到达顶峰,
门把似乎有些烫手,
烫的人眼睛酸涩,
可是腐烂变质的东西,又有什么可惜的?
2
为了帮他争取谋定大男主的角色,我放弃新歌dmeo的署名权。
那时他在剧组拍一个小角色,听闻消息,日夜兼程赶回来,
抱着我哭的像个孩子。
他说他一定会好好演,一定出名,会给我更好的生活。
也才过去半年而已。
名利好像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。
我想现场听一次,年少时我倾注心血,却连署名权都没有的那首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