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终于让他遇见了对的人。
毕竟认识他之前,传闻他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。
3从小生活在哈城,大学也在哈城。
终于毕业了,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南方城市。
顺利地入职一家公司。
和同事们处的也挺好。
经常听她们说起总公司的大BOSS如何帅气多金。
我见过他的照片。
这种人确实是人间理想型。
虽然每次听她们讨论他的时候,我都会跟着附和花痴。
但我知道我和他这种人压根不是一个世界的。
当做生活的佐料,开心一乐罢了。
有一次我被派到总公司协助一个项目。
见到了盛灏廷本尊。
比传闻中的还要帅。
有了工作中的魅力加持。
他在我心中更遥不可及。
项目结束后不久,我接到被调遣到总公司工作的通知。
在一片唏嘘和艳羡中,我对这个结果也表示很惊讶。
我在整个项目中,表现的不能再普通了。
怎么就能被调到总公司呢?
可是对我这样的打工人来说,人往高处走毕竟是件喜事。
我每天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斗志昂扬。
很快就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中。
“你们有没有发现,最近丁总总是出现在我们部门?”
午间休息时,同事小贾扒开闲聊的人群。
“我也发现了,虽然在丁总眼皮底下上班,分公司的姐妹也是羡慕不已,可是天知道我们多久才能见到丁总一次。
可是最近他总是来我们部门。”
“对对对,而且好像每次最后都要跟天心说几句话!”
大家一脸八卦地看着我。
满脸的你们有情况。
我讪讪一笑。
就当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。
直到后来,他越来越明显地证实了她们的话。
在同事们些许羡慕些许嫉妒中。
我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丁总女朋友。
他一步步化解了我基于门当户对,阶层差异的忧虑。
带我见朋友,见家长。
在所有人的祝福中走向了婚姻。
我一直觉得我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,才会让我这一生遇见他。
我有时甚至很懊恼自己能给他的远不及他给我的。
所以我用十二分的真心对待着他。
在我以为这辈子都会幸福地和王子走下去的时候。
上天用一记响雷叫醒了我。
我也许只是别人的替身罢了。
4盛灏廷一夜未归。
我一夜未眠。
脑子里两个小人不断地争吵。
头快要炸裂。
我想起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