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振华薛秀莲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一拳打破家徒四壁,狂宠小娇妻!萧振华薛秀莲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三余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上京,翠华山,山顶别墅。脑癌已经扩散,无法站立的萧振华坐在轮椅上,药物已经无法压制的剧痛,让他干枯的脸颊不时微微抽动。“秀莲,我对不起你!”他轻轻摩挲着手里的一枚龙眼大小的透明珠子,布满沧桑的眼眸中不由流出两行懊悔的泪水。做为南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富豪,有泰山崩于前,而面不改色魄力。可在他心里,却有一块软肋。那就是他的老婆。肤白貌美,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大美人。要不是萧振华设计让她掉进水井,自己当着全村人的面,从水里把她抱出来。她绝对不可能嫁给当时一穷二白的自己。毕竟在那个年代,当众搂搂抱抱这种事情传出去,对名声很不好。只不过她自从进了萧家的门,没过过一天好日子。那个时候的萧振华,吃喝嫖赌,样样俱全,甚至在她怀孕的时候,还对她拳打脚...
《一拳打破家徒四壁,狂宠小娇妻!萧振华薛秀莲全局》精彩片段
上京,翠华山,山顶别墅。
脑癌已经扩散,无法站立的萧振华坐在轮椅上,药物已经无法压制的剧痛,让他干枯的脸颊不时微微抽动。
“秀莲,我对不起你!”
他轻轻摩挲着手里的一枚龙眼大小的透明珠子,布满沧桑的眼眸中不由流出两行懊悔的泪水。
做为南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富豪,有泰山崩于前,而面不改色魄力。
可在他心里,却有一块软肋。
那就是他的老婆。
肤白貌美,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大美人。
要不是萧振华设计让她掉进水井,自己当着全村人的面,从水里把她抱出来。
她绝对不可能嫁给当时一穷二白的自己。
毕竟在那个年代,当众搂搂抱抱这种事情传出去,对名声很不好。
只不过她自从进了萧家的门,没过过一天好日子。
那个时候的萧振华,吃喝嫖赌,样样俱全,甚至在她怀孕的时候,还对她拳打脚踢,差点让孩子流产。
最终在生下女儿半年之后,薛秀莲再也承受不住自己打骂,在无比的绝望中,抱着孩子跳进了当初萧振华救她的那个水井自尽。
父母也在那个时候被自己当场气死,几个亲兄弟也和自己断了来往。
村里的人对自己也是避如蛇蝎,就好像萧振华是什么饿狼一样。
不久之后,萧振华就离开了村子,去了南方下海打拼。
好在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潮流,靠着一股子闯劲,一步步做到了现在的南国首富。
只不过就算是再有钱,他也没再找一个。
因为每次想到媳妇抱着孩子跳井的景象,他都会翘不起来。
找了很多医生,做了很多检查,都表示他没问题。
索性萧振华也不想这个,拼了命的赚钱,直到后来确诊了脑癌,他才发现,自己虽然是别人眼中的南国首富。
可实际上,守在他身边的只有公司的员工。
他,一无所有。
“呵……”
想到这里,萧振华发出一声苦笑,或许这就是上天给他的惩罚,让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,却又让他断子绝孙。
夕阳落在萧振华的苍老的脸上,他手里死死攥着的那枚珠子,是当初结婚的时候,媳妇从一个路过的道士手里求来,说是有护身保平安的作用。
这也是他这些年唯一的念想了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萧振华猛地睁开双眼,从床上坐了起来,看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环境,感觉有些懵。
“我不是在山顶别墅吗?”
“这是……”
土坯夯实的墙壁,枣木打的窗户,上边的玻璃已经碎了大半,被糊上的报纸。
屁股下边是土火炕,垫着一张破了洞的床单,身上的棉被绣着一个粉色的大牡丹,里边的棉花还没有一寸厚,薄的可怜。
萧振华缓缓抬头,自己的媳妇薛秀莲抱着孩子,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。
她的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军绿色外套,一双白皙的玉腿就这么露在外边,上边青一块紫一块,有的地方还有血痕。
“媳妇……”
看到这一幕,萧振华的心猛地揪了一下,好像被针扎一样疼。
“滚开,别过来,你别想把我女儿拿出去卖了。”
薛秀莲发出一声尖锐的怒吼,死死抱紧怀里的孩子,身体忍不住的颤抖起来。
“这……这不是做梦?”
听到薛秀莲的怒吼,萧振华愣在原地,随即狠狠地在自己身上掐了一下,大腿传来的剧痛让他倒吸一口冷气。
脑中记忆逐渐清晰,他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前天自己又出去赌博,欠了一大堆的债。
输急眼了之后,他就起了歹念,想要把自己的女儿拿出去卖了。
是薛秀莲拼死护着,才让自己没有得逞。
不过也因此招来了自己的一顿毒打。
想到这里,萧振华伸手狠狠地给了自己两巴掌。
以前的自己真的不是人,不但打骂自己的媳妇,还想卖自己的孩子。
“哼……”
薛秀莲看着萧振华的动作,不由的发出一声轻微的冷哼。
这种把戏,她看的太多了。
每一次酒醒之后,不是下跪就是自己打自己,指天发誓说会改。
可等到晚上又喝了酒,或者赌输了之后,对自己又是一顿毒打,随后就在炕上恣意的折磨自己。
这些年她都已经习惯了。
可如果萧振华想动她的女儿,她就算是死,也要和萧振华拼了。
“哇哇!……”
突然,怀里的女儿好像受到了惊吓,发出一阵啼哭。
薛秀莲急忙低头,扯了扯身上的衣服,把女儿裹的更紧一些。
她知道,女儿这是饿的。
家里但凡值点钱的东西,不是被萧振华拿去卖了换酒,就是去赌了,家里早就没米下锅了。
“婷婷……”
萧振华看着哇哇大哭的女儿,心里一阵酸楚。
他知道,女儿这是饿了。
因为家里没东西吃,薛秀莲也没奶水,能活到现在,全靠薛秀莲前几天从娘家借了点玉米面熬成糊糊,要不然女儿早就饿死了。
“秀莲,天冷,你盖上被子等着,我现在就给婷婷弄点东西去。”
说完之后,萧振华也不管薛秀莲的眼神,起身朝着外边走去。
虽然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穿越到了现在,不过上天既然给了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。
他一定要把握住,不让媳妇他们再受一点委屈。
就是他前世临死前媳妇给他的珠子不见了,现在仔细想想,之前临死的时候,好像看到了手里的珠子发光,不知道穿越回来是不是珠子的原因。
“呼呼!……”
走出家门,北风呼呼的吹在脸上,好像刀割一样。
可萧振华却觉得内心火热,不自觉的挥了挥手臂,感受着年轻强壮的身体,暗自兴奋。
没几分钟,萧振华就到了村口的小卖部。
“三……三婶,在家呢!”
走到小卖部的窗户边上,萧振华脸上憋出一丝尴尬的笑容。
前世的时候,他家财万贯,顿顿山珍海味。
可这个时候的他,一贫如洗,连一个字儿都拿不出来。
赊账这种事情,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开口。
“怎么?又要赊酒?”
窗户里边,原本躺在床上裹着棉被看书的王三婶没脸色的看一眼萧振华。
“不……不是,我像赊点玉米面,给孩子熬点面糊糊吃。”
“钱明天给你。”
萧振华搓了搓手,不好意思的说道。
“你说说你,一米八的大高个,在咱们村就数你最壮实,但凡走正道,肯卖把子力气,还愁挣不上一口吃的?”
王三婶没给萧振华好脸色,本来不想动的她,看见萧振华脸上的巴掌印,无奈的摇了摇头,从被窝里钻了出来。
本来就靠萧振华的信誉,她不可能再给萧振华赊东西,但想到那一对孤苦无依的母女,她就觉得心酸。
多漂亮的一个女子呀,要不是萧振华对她有救命之恩,怎么也不可能嫁给这个穷光蛋。
不一会儿,王三婶把半袋子玉米面丢进萧振华怀里,也懒得再说话,直接把窗户关上了。
“谢谢三婶!”
萧振华满心感激,虽然半袋子玉米面不多,只有二斤左右,却能让媳妇他们吃上一顿热乎的饭。
再次回到家,萧振华刚刚走进院子,就听到屋子里边女儿的啼哭。
看着眼前的三间破草房,漏风的窗户,破旧门板,还有堆满枯草的院子,萧振华心头一阵难受。
怪不得当初媳妇要跳井,就眼前这幅破落户的景象,媳妇还能忍着他的喝酒打骂,还给他生孩子。
放眼十里八村,都找不到这么好的媳妇。
“媳妇,玉米面买回来了。”
萧振华进了房间,看见媳妇还缩在床角哄孩子,身上的那件单薄的衬衣,让他心里一阵刺痛。
“滚,你以为弄点玉米面,就能把孩子骗走吗?”
“我警告你,你要再敢动婷婷,我就和你拼了。”
薛秀莲警惕的盯着萧振华,把怀里的孩子抱的更紧。
“我……”
萧振华的心猛的揪了一下,他完全理解薛秀莲的反应。
就在昨天,他想要把女儿拿出去抵债,薛秀莲拼死抵抗,才被自己毒打一顿。
想想自己做的这些事情,也怪不得自己后来虽然赚了很多钱,却没有孩子,还得了癌症。
真是活该!
“秀莲,我知道我以前不是个东西,但你相信我。”
“从今天开始,我绝对会让你们母女过上好日子。”
萧振华说完之后,把手里的玉米面放在桌子上,转身走出了房间。
在院子里搜寻了一阵子之后,萧振华找到了都快锈烂的铁锹,敲掉上边的铁锈,发现还能用,提着铁锹直接出了大门,直奔后山。
他们村子叫青石坡,因为村子后边的青石山而得名。
山上有很多野生的稀有中药材,村里的不少人闲着没事的时候都会去跑山,看看能不能挖到一些珍惜药材。
他以前也经常上去,所以认识不少中草药。
上辈子他赚的第一桶金,靠的就是在南边捡漏了一根人参。
按照他的记忆,大概在一个月之后,村里有人在山上挖了一根人参,都有人形了。
说是一百多年了,可实际上也就七八十年年。
可就算七八十年的人参,不论是前世还是现在,都是宝贝,能救命的东西。
他记得大概位置,只要找到这个人参,拿到镇上去卖了,就能给媳妇和孩子买新衣服和东西吃了。
“怎么没有呢?”
青石山北坡半山腰,萧振华已经在这里转悠了一个小时,可始终都找不到那个百年人参。
按照记忆中前世村里人议论的时候说的位置,就是在北坡的一块形似大鸡蛋的石头边上。
可他找了一个小时,都没找到那个鸡蛋摸样的大石头在什么地方。
“咕咕!咕咕!……”
突然,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咕咕的声音。
“是飞龙……”
萧振华双眼一亮,所谓的飞龙就是树鸡,青石山上有不少。
村里的人经常会来抓一些带回去打牙祭。
现在吃点好米好面都是奢侈,更别说肉了,实际上他家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荤腥。
想到这里,萧振华悄悄的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。
就算是找不到那个百年人参,打两只树鸡回去打.打牙祭,也不错。
“嗖!……”
在扒开草丛的一瞬间,两只肥硕的树鸡蹲在一块大石头下边,萧振华直接把手里的铁锹丢了出去。
萧振华力气很大,铁锹在他手里都变成了飞到,直接把两只树鸡钉在一起。
他急忙跑过去捡了起来,发现两只树鸡下边还有一窝蛋,足足有八个。
这下好了,不但有了肉,还有了蛋。
能好好给媳妇补一补身体。
“原来在这里。”
萧振华拿了树鸡蛋正准备走,看着眼前的石头有些熟悉,围着它转了一圈,在石头的背面下边,发现了他找了一个小时的百年人参。
实际上藏着人参的石头很小,只有一米大小,可村里人却说石头有十几米,怪不得刚才萧振华找了一个小时都没找到,感情是找错了地方。
萧振华借着月光,蹲下来开始用铁锹慢慢的挖掘。
一般这种人参对品相要求很高,需要保留完整的根须,需要慢慢的,挖上十天半个月都是常有的事情。
不过萧振华现在赶时间,也没这么矫情,只能尽量保证根须的完整。
一直到天亮的时候,才把人参挖出来。
有大概十五公分左右,根须短了大半,不过大体是完整的。
萧振华小心的包好人参,直奔五十里外的留山镇。
哪里的一些老药铺专门收购这种中药材,今天还有大集,卖了人参之后,还能在镇子上买点东西。
萧振华把树鸡和人参背起来正准备走的时候,突然觉得眼前一花,之前媳妇给他求的护身珠子凭空出现在眼前。
他轻咦一声,忍不住伸手去抓。
珠子啪的一下凭空消失,而他的意识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。
这里是一个大概十米的正方形,空无一物。
这情况把萧振华吓了一跳,心里想着怎么离开的时候,他的意识才返回身体。
“那个珠子难道是一个空间?”
萧振华压着心里的兴奋,又试了几次之后,大概明白怎么回事。
媳妇给他的那个珠子之前他还以为丢了,没想到已经融入到了他的体内,只要他想一下,珠子就会出现。
并且里边蕴含一个储物空间,只要他仔细想一下,就能随时打开。
大概摸清楚了珠子的作用之后,萧振华把东西放了进去,抓紧时间赶路。
五十公里的山路,按照他的速度,也要走三四个小时。
再不去就来不及了。
临近晌午的时候,萧振华才赶到镇子上。
看着路边卖的那些小吃,饥肠辘辘的他不由的咽了一口口水,紧了紧背上已经取出来的人参,来到最大的一家叫积善堂的药铺。
积善堂是一家老字号,听说祖上还出过太医,只不过大家都没当回事。
可萧振华知道,这是真的。
因为后来放开了之后,积善堂的老掌柜出山,医术震惊四方,被称为大国手。
“小兄弟,这人参怕是得有七八十年了,可惜就是根须不完整,要不然可是个好宝贝。”
积善堂的老掌柜看着萧振华拿出的人参,眼睛都直了。
现在这年头大家都忙着干活吃饭,很少有人再去跑山挖药材,特别是这种有年头儿的人参,更是少的可怜。
萧振华的这一根虽然少了一些根须,可主干保留完整,药性还在呀。
“小兄弟,东西是好东西,不过我只能给你这个数!”
老掌柜说着伸出了五根手指对着萧振华晃了晃。
萧振华眉头一皱,五根手指就是五十,这个价格有些低了。
现在这个时间点,一般的工厂工人一个月大概三十几块,他带来的这根人参虽然不够完整,但总算是上了年份,至少能价值一百块。
老掌柜一下子就压了一半的价钱,这不是一般的黑。
“这样,看在你大老远过来的份儿上,我吃点亏,再加二十,给你七十。”
眼见萧振华不说话,老掌柜有些着急。
毕竟这种年份的人参不多见。
而且看萧振华这么年轻,肯定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,七十块可相当于工人两个月的工资,这可是一笔巨款。
“八十块,同意就拿钱,不同意我现在就走。”
萧振华想了一下说道。
现在上了年份的人参不多,镇子上还有几家药铺,不愁卖。
“算了,我吃点亏,八十就八十吧。”
眼看萧振华抓着人参要走,老掌柜按耐不住,松口了。
走出药铺,看着手里的八张皱巴巴的大团结,萧振华一阵安心。
有了这笔钱,家里至少一个月的伙食费是够了,剩下的一些还能当做启动资金,去干点其他的事情。
所有萧振华先去买了两个大馒头填饱肚子,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面票,油票和肉票。
现在还是计划经济,很多东西都要凭票购买。
粮票到手之后,萧振华直接换了三十斤面,五斤油,还有一斤肉。
最重要的是两罐奶粉,是北塔牌的,一罐五斤。
这东西在这个年代可金贵的很,而且卖的地方不多,萧振华也是找了两个供销社,才找到。
面一毛五一斤,油是菜籽油六毛五一斤,肉是六毛一斤,加上七毛一斤的奶粉,一共花了十六块一毛五。
赶上一般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。
不过萧振华不在乎,只要媳妇他们能吃好,这些都值得。
“同志,这件棉袄多少钱?”
萧振华收拾东西正准备走,看到柜台后边的架子上挂着的青底对襟棉袄,想到媳妇现在还穿着一身单薄的衬衣,心里就一阵难受。
这么冷的天,穿的那么薄,别说出门,就算是在家里,人也受不了。
“十三块五!”
供销社的营业员头也不抬的说道。
“我要了,还有那一条棉裤,一块包起来。”
萧振华对营业员的态度毫不在乎,这些人都是铁饭碗,活儿少工资高,眼高于顶。
他穿的破破烂烂,正常来说肯定是买不起这么贵的衣服的。
“你要了?”
营业员抬头一脸惊愕的打量着萧振华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无论怎么看,萧振华都不像是能买得起这么贵棉袄的人,而且还要了一条棉裤。
“一共多少钱?”萧振华问道。
“棉袄十三块五,棉裤四块二。”
在营业员不可置信的目光中,萧振华把钱放在桌子上。
带上包好的衣服,离开供销社的萧振华没有直接回去,而且去弹棉花店又买了两床厚实的棉被。
供销社也有棉被卖,但哪里的太贵了,弹棉花店能便宜不少。
萧振华专门选了两条厚实一点的,一条棉被八块五,一共花了十七块。
不过这钱花的值。
毕竟他还想和媳妇好好亲热亲热,上辈子每次一亲热,就出问题,仔细算起来的话,他已经几十年没碰过女人了。
算上之前买的东西,一共花了五十块零八毛五。
萧振华把东西都放进珠子空间,又买了一些洋油,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。
等他到家得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
房间里边点了一个火堆,光芒透过窗户照在院子里。
村子里已经通了电,不过以前家里穷,他们也用不起,而且经常停电,所以萧振华才买了洋油。
萧振华小心翼翼的推门进去,看见媳妇依旧躲在墙角,身上盖着哪一张已经被掏光了棉花的破被子。
看见他进来,薛秀莲赶紧把被子扯下来,用脚蹬到床上。
萧振华看到这幅景象一阵心疼,以前的时候,自己回来要是薛秀莲还敢把家里唯一的杯子盖在自己身上,就会招来自己的耳光。
自己以前真的太不是人了。
“媳妇,我买了两床新被子。”
萧振华急忙把新买的被子放在炕上。
“你……你这个畜生……”
薛秀莲看着两床崭新的杯子,脸刷的一下就红了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,咬牙切齿的盯着萧振华。
“媳妇……”
萧振华懵了。
他知道自己以前不是人,可这大冷天的,自己买两床被子回来,还被骂?
“你是不是又去我家找我妈了?”
薛秀莲眼眶里的泪水再也忍不住,顺着脸颊流淌下来。
萧振华听到这话,这才反应过来,暗自苦笑。
之前他输急了的时候,确实干过这种事情,跑到老丈母娘家,用薛秀莲威胁老丈母娘借钱给他。
他刚才只顾着高兴,把这一茬给忘了。
“我没有。”
萧振华急忙摆手解释。
“这么厚的新被子,一床要五六块,不是从我妈那里抢来的,你哪有钱买这个?”
薛秀莲恶狠狠的盯着萧振华,根本不相信他的话。
在她眼里,萧振华但凡有一分钱,不是去赌,就是买酒喝。
家里的事情,萧振华从来都不管。
别说给自己买衣服,不把自己卖了拿去换酒喝,就算是好的了。
“这些钱都是我挣来的。”
“除了被子,我还买了面和油,还有肉。”
“还给你买了一身衣裳。”
萧振华说着,把新买的棉袍,棉裤,和其他的一些东西一一拿出来放在地上。
“萧振华……你怎么能去偷呢……”
薛秀莲看着地上面油和肉,激动的双眼通红,径直走到萧振华面前,重重的打了他一巴掌。
看到这么多东西,薛秀莲知道这肯定不能从她娘家弄来的,因为她娘家可没这么多钱。
不能从她娘家抢的,那就只能是抢别人的,或者是偷的。
无论是哪一样,要是传出去,都是要坐牢的。
她女儿才刚刚出生半年,都有了个劳改犯的的爹,自己也成了劳改犯的媳妇,这往后的日子根本就不用过了。
“媳妇,这不是我偷的。”
“这是我昨天晚上在山上挖了一根人参,一大早拿到镇上去卖了赚的钱。”
“还有两只树鸡,也是昨天晚上挖人参的时候抓的。”
萧振华一愣,瞬间明白了薛秀莲的意思,心里不由的一阵懊恼。
要怪就怪自己以前太不是人,给薛秀莲留下了心理阴影,要不然怎么可能自己拿回来点东西,就怀疑自己是不是去偷的。
“一共卖了八十块钱,花了五十块八毛五,这是剩下的钱。”
萧振华说着就把剩下的钱从怀里拿了出来,摆在薛秀莲的面前。
“人参……?”
薛秀莲呆了一下,人参无论放在什么时候,都是价值不菲的宝贝。
要是萧振华真的卖了一根人参,倒也合情合理。
可青石山里边虽然有人参,但都在老林子里边,而且很不好找。
再加上山里还有野兽出没,十分危险,萧振华是怎么找到的?
“媳妇,你相信我,我要是干坏事,天打雷劈,不得好死!”
看着薛秀莲迷茫的眼神,萧振华普通一声跪在地上,单手指天发誓。
薛秀莲目光闪烁,看着萧振华买的东西,再想想他以前干的那些事情,她有些恍惚,感觉就像是做梦。
以前萧振华喝醉了之后就对她一顿暴打,等酒醒了又是指天指地的发誓,可等不了两三天,又会变成以前的样子。
薛秀莲已经不敢相信萧振华嘴里说出的话了,真的怕了。
“媳妇,饿了吧?”
“我去给你做饭。”
萧振华见薛秀莲的神色有些舒缓,双眼一动,立马提起边上的树鸡进了厨房。
说是厨房,其实就是一个小棚子,里边有一个灶火台,边上摆着一个案板,一把破菜刀,半罐子盐巴。
好在萧振华早有准备,桂皮八角这些都买了一点。
树鸡的处理也很简单,烧水拔毛,开膛破肚之后,直接炖就行。
这年头一年半载都不一定见一点荤腥,肉就是最好的调味料。
一个小时之后,萧振华把一锅热腾腾的鸡汤放在薛秀莲面前。
“咕噜!……”
薛秀莲闻着香喷喷的鸡汤,咽了一口口水,她都还不记得自己多少没吃过肉了。
“媳妇,你快吃吧。”
萧振华把两根鸡腿夹进薛秀莲的碗里,又给她盛了一碗鸡汤。
“我吃一个就够了……”
薛秀莲伸手就像把鸡腿夹出来一个,却被萧振华劝住。
“没事儿媳妇,你多吃点。”
“看你瘦的,都没奶了,多喝点鸡汤吃点鸡肉补补。”
薛秀莲小脸一红,白了萧振华一眼,也没再推辞。
连吃饭都是问题,更别说奶水。
萧振华昨天熬了一夜,今天又去镇上来回跑了五六十公里,早就筋疲力尽,吃了点鸡肉,喝了一大碗鸡汤之后,直接躺在炕上。
“媳妇,你吃完了放在哪里就行,明天我去来收拾。”
说完之后,萧振华就呼呼大睡了过去。
薛秀莲深深的看了一眼躺在炕上的萧振华,把还剩下一小半的鸡肉放进锅里,盖了起来。
现在是冬天,鸡汤放几天也放不坏。
收拾好碗筷之后,薛秀莲拿起萧振华带回来的那一套崭新女士棉袄棉,爱不释手。
自从嫁给萧振华之后,她就再也没买过新衣服。
她的目光落在萧振华的身上,新买的杯子已经铺到炕上了,盖着萧振华的半个身子,古铜色的结实胸口露出来一大半,一大半的杯子都放在里边,显然是留给自己和女儿的。
她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萧振华,这两天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。
看了一会儿之后,薛秀莲摇了摇头,小心翼翼的爬到了炕上。
如果萧振华真的变了,哪肯定是最好,如果萧振华只是装的,估计也装不了几天。
一夜无话,天刚蒙蒙亮,萧振华就从床上坐了起来,伸了一个懒腰。
这一觉睡的太舒服了。
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有没有好好的睡上一觉了。
果然,年轻的身体就是好啊。
“媳妇……”
萧振华扭头看向边上,因为自己坐起来的的缘故,把被子扯了起来,正好露出薛秀莲白皙如玉的后背。
因为冷风进来的缘故,薛秀莲不自觉的蜷缩了一下身子,发出一阵呢喃。
萧振华看的有些出神,不自觉的居然有了反应。
他小心翼翼的把薛秀莲搂在怀里,感受着手上传来的真实触感,那么真实,绝对不是假的。
说实话这两天萧振华一直提心吊胆,生怕自己重生的事情是做梦。
可他现在确认,他是真的重生了。
“应该是因为媳妇给的那个珠子的原因。”
萧振华想到了薛秀莲给他的珠子,现在已经变成了随身空间。
将来有机会找到给珠子的那个老道士的话,说不定能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“嘤……”
突然,薛秀莲身体一僵,发出一阵呢喃声,之后就没了动静。
萧振华暗自长叹一口气,他知道薛秀莲醒了,而且对自己依旧很抗拒。
或者说害怕自己打她,所以不敢动。
萧振华心里明白,自己以前做了太多的错事,把媳妇的心都伤透了,想要缓过来,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只能先委屈委屈自己了!
他慢慢的把手臂抽了出来,穿上裤子下了床,把棉被被薛秀莲盖好,走到了院子里边。
冬天冷风嗖嗖的刮,吹的人脸上生疼。
可萧振华光着膀子站在院子里边,却感觉很清爽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的肌肉,十分满意。
年轻的身体就是好啊!
想想自己前世虽然坐到了首富的位置,却体验不到生命的快乐,真是造孽。
萧振华用冷水洗了一把脸,就钻进厨房。
看到锅里边还剩下的一小半的树鸡,心里一阵酸楚。
树鸡本来就不大,自己吃了一小半,本来是想让媳妇多吃点,没想到还剩下这么多。
这可不行。
薛秀莲本来就瘦,孩子没奶吃,要是再吃不饱,孩子更要饿肚子。
虽然有奶粉,但才半年大的小孩,还是吃母乳营养更好。
而且自己现在和媳妇的关系也越来越缓和,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鸳鸯戏水了。
仔细算一下,萧振华前世自从媳妇跳井之后,一直忙着赚钱,都没时间去解决私人问题。
好不容易等到赚了点钱,想要放松一些,好好犒劳一下兄弟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特娘的萎了。
蓝色小药丸当饭吃都没用,国内外的医院跑了个遍,都说他的身体没毛病。
可把萧振华给憋屈死了!
舒展了一下身体之后,萧振华把剩下的树鸡热了一下,做好了早餐。
这年代没啥东西吃,萧振华虽然买了不少东西回来,可早餐吃的也很简单。
一碗面疙瘩汤,昨天剩下的树鸡汤,还有一些咸菜,还有几个玉米面窝头。
吃完饭之后,萧振华看薛秀莲还在睡觉,就没叫她,而是走到床边,低头轻轻的在薛秀莲的额头亲了一下。
很滑!很润!
薛秀莲的身体明显紧绷了一下,萧振华心领神会,知道薛秀莲醒了。
“媳妇,早饭我做好了,在桌子上盖着呢,你等会起来吃。”
“快过年了,我再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其他的中药。”
卖人参的那点钱还剩下二十多块,要是放在以前,也足够过个小肥年。
可这不是萧振华想要的。
他既然活过来了,就要让媳妇过上最好的日子。
所以这个年,一定要过的红火,热闹。
“你要是真改了,就好好找个活儿干……”
薛秀莲听到萧振华又要上山,忍不住想开口劝说,可话说到一半,就停了下来,闭着眼不敢抬头。
“媳妇,你放心好了,我真的改了。”
萧振华忍不住笑了起来,虽然就一句劝说的话,可对他来说,代表着薛秀莲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变。
有改变以后的事情就好办多了。
拍着胸脯保证了一番之后,萧振华提着昨天剩下的另外一只树鸡匆匆出了门。
山上雪深,路不好走,他要打猎和寻找药材,都需要时间,得提前出发。
而且他这次上山,可不打算还像上次一样只带一把铁锹。
那玩意打一些小东西还行,大的根本没用。
对付大型野生动物,还是得用枪!
“他居然没有打我?”
随着门外的脚步声逐渐远去,薛秀莲慢慢坐起来,朝着门外看了看,感觉很奇怪。
要是放在以前,自己敢多说一句这样的话,等不了一秒钟,巴掌就下来了。
刚才说完那句话,薛秀莲就后悔了,没想到萧振华居然没有打她。
薛秀莲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萧振华到底是怎么了,索性不想了,要是萧振华是装的,估计也装不了几天。
另外一边,萧振华提着树鸡,直奔村长家。
走到村西头的时候,看见一个穿着破棉袄的人,鬼鬼祟祟的趴在一个破棚子边上,垫着脚,透过棚子的缝隙朝里边看。
这人萧振华认识,姓王,叫二麻子,四十来岁,是个老光棍了。
爹妈早些年闹饥荒的时候饿死了,这家伙守着家里的三间破瓦房,在村里混日子。
要说二麻子趴着的地方,可不是他家。
这是张寡妇家的厕所,远远就能闻见一股子骚气。
这家伙一大早趴在这儿,肯定是张寡妇在里边。
“二麻子……”
想到这里,萧振华冲着他喊了一声。
二麻子看的出神,被吓了一跳,脚底板一滑,一屁股栽在地上。
“特娘的,谁……华哥呀,嘿嘿,你咋来了?”
二麻子在村里有名的滚刀肉,天不怕地不怕,就怕萧振华。
这家伙刷破皮无赖,别人拿他没办法。
可他要是敢在萧振华面前耍泼皮,萧振华能把他打的三天下不来床。
之前二麻子就因为调侃萧振华输钱,被暴揍了一顿,从哪以后见了萧振华,嘴里就华哥华哥的叫着。
“二麻子,你特奶奶的又偷看老娘?”
萧振华还没说话,张寡妇提着裤子从茅草棚子钻了出来,抓起地上的一根棍子,就冲了过来。
张寡妇本名张丽娟,今年三十岁,还带着两个十岁的双胞胎,可身材却是个顶个的好,前凸后翘。
她丈夫前几年和她睡觉的时候死了,实际上就是猝死。
只不过大家不懂,就说是被她克死的,从那以后也没哪个男人敢往她跟前凑。
日子虽然过的紧巴,可这娘儿们脑子好使,勉强饿不死。
不过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,她也经常被人占便宜,可这娘们也是个狠人,守得住底线。
前世的时候萧振华走了之后,在南方还遇到了这娘们。
这娘们不知道回事勾搭上了南方的一个暴发户,当时还帮了萧振华一个大忙。
“三婶子,我真没看……”
二麻子一看这架势,直接蔫了,撒丫子就跑。
张丽娟把手里的棍子丢了出去,也没打中。
萧振华一看这情况,正准备走,张丽娟一把就搂住了萧振华的胳膊,使劲儿的蹭。
因为刚起来,张丽娟的棉袄没系扣子,里边就穿着一件单衣,萧振华的胳膊就像是进了暖炉。
萧振华不由的淹了一口口水,兄弟都想抬头了。
这娘们是真上劲儿啊!
不过想想也对!
女人三十如狼,四十如虎,更何况张丽娟这娘们儿死了男人好几年,自己眼光高,一般的看不上,就好萧振华这一口。
这几年估计早就憋坏了。
“你这是从哪整的树鸡呀?”
张丽娟一遍扭,一遍盯着萧振华手里的树鸡,双眼冒光。
“走,去我家。”
“我把这树鸡炖了,再给你热点酒,咱俩好好喝两盅。”
不等萧振华说话,拉着他就往自己家里走。
这年代头家家的日子都不好过,张丽娟打猎也不成,还要带俩孩子,都快一年没见过荤腥,早就馋的不行。
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馋萧振华。
一米八的大个,壮的像头牛,看着就让人心里痒痒。
“炖个屁,这树鸡我有用。”
萧振华现在可没工夫和张丽娟扯皮,再玩一会儿都晌午了,还上个鸡毛的山。
一把推开张丽娟,直接走了。
“切,不知好歹的东西……”
张丽娟掐着腰,气呼呼的瞪着萧振华,气得直跺脚。
她虽然上了年纪,可身材好,经验多,又会疼人儿。
薛秀莲没来之前,她可是公认的村里一支花。
不过自薛秀莲来了之后,村花的称号,就变成人家的了。
走远的萧振华就好像没听到一样,这娘们就是刀子嘴,要没这幅嘴,她早不知道被人欺负成什么样了。
看在前世的份上,今天要是打猎有收获,倒是能接济一下她。
不一会儿,萧振华就到了村长家,按照辈分,他得叫村长四叔。
土夯的矮墙,上边扎了不少带着刺的荆条,防止有人翻墙。
“四婶,在家吗?”
大门锁着,萧振华敲了几下,冲着里边喊了一声,立马就有人答应。
“在家呢,谁呀?”大门打开,四婶搓着手就出来了,一看是萧振华,脸直接垮了下来,不耐烦的说:“你咋来了?”
萧振华的名头在村里可是响当当的,只不过不是什么好名头。
好吃懒做,暴虐成性,就是村里的街溜子,没人敢惹,可也没人待见。
俗话说得好,惹不起我躲不起吗?
“四婶子,我四叔在家吗?我找他有点事。”
萧振华也知道村里人对自己的看法,也不在意。
“在屋里呢。”
四婶瞥了一眼萧振华手里提的树鸡,上下打量了一下萧振华,撇了撇嘴,推开门让萧振华进去。
她男人当村长这么多年,来送礼的可不少,一看萧振华手里提着东西,就知道肯定是有事儿。
虽然萧振华名声不怎么好,可这树鸡假不了啊。
这年头他们家也就比其他人过得好点,树鸡这东西也是个稀罕玩意,好几天没吃了,正好解解馋。
萧振华提着树鸡直接进了屋,里屋传来村长赵德财的声音。
“振华来了?坐!”
萧振华走了过去,赵德财还在炕上躺着没起来呢。,
他把树鸡往桌子上一放,在椅子上坐了下来。
“振华,你这是干啥呀?”
赵德财一看树鸡心里已经大概明白,扯了扯被子,烟袋锅点上,狠狠的吸了一口。
“昨天儿打了两只树鸡,给您送一只尝尝。”
萧振华说着把树鸡往前推了推,赵德财这家伙谈不上有多坏,但喜欢贪小便宜。
树鸡放在现在也是快二斤肉了,不算大,可也不算小。
“这天儿还能弄到树鸡,振华你可真行啊。”赵德财脸上露出一抹笑意,继续问道:“有啥事你就说,咱都是一个村的,能帮我肯定帮。”
“是这!”
“咱们村的护林员年前不是被熊瞎子给拍死了,他的那支枪在你家,我想借枪使使。”
萧振华一听这话,也是开门见山,说了自己的目的。
“你要枪干啥?”
赵德财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绷住了。
青石山范围很大,山上有不少野兽,护林员上山巡逻的时候要是不带着枪,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。
可就是带着枪,上一任的护林员也被黑瞎子给掏了,新的护林员到现在都没选出来。
当了护林员就得上山巡逻,大家都怕,没人敢来。
之前的哪杆枪就一直在他家放着。
“四叔你别紧张,我又不是去干啥坏事儿。”
“我家哪情况你也知道,这马上要过年了,再不弄点东西吃,家里得饿死人了。”
“所以我就想上山去看看能不能打点啥野味回来,到时候卖了买点年货。”
“总不能大过年的一点荤腥都没有呀。”
萧振华笑着解释道。
“你小子要上山打猎?”
“这天虽然黑瞎子都冬眠了,可那些狼啊什么的都在呢,你就是有枪,也不好整啊!”
赵德财眼珠子转了一转,砸吧了砸吧嘴。
“四叔,我你还不放心吗?”
“我前两天已经上过山,这树鸡就是那时候打的。”
“还发现了一窝野猪,当时手里没有趁手的家伙,所以才来借枪。”
“等我上山打了野猪,到时候也分你几斤,过个肥年。”
萧振华一听这话,就知道赵德财的意思,随口扯了个理由。
就是一只树鸡不够,想多要点呗。
他倒是无所谓,先把枪弄到手再说。
“真有野猪?”
赵德财一听有野猪,眯着的眼睛都睁开了。
他虽然是村长,但日子也就比其他人家好一点,真要是能分上几斤野猪肉,这个年就好过了。
“我还能骗四叔你呀。”萧振华肯定道。
“好,枪能借给你。”
“不过子弹只有六发,多了没有。”
赵德财一拍大腿,直接同意了。
实在是野猪肉馋人。
而且也不用他上山冒险。
说着,赵德财从炕上爬起来,到边上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长长的木盒子,打开只有是一杆长枪,边上还有六发金灿灿的子弹。
这是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,俗称56半。
这玩意虽然不能连发,不过弹容量有十发,射程四百米左右,威力不错,可比那些老式猎枪,或者双管好用多了。
这是以前淘汰下来的老枪,被分到这里给护林员巡山的时候防身用的。
萧振华拿起来看了一下,虽然是老枪,但保养的很好,各项功能都正常。
又和赵德财闲扯了几句之后,萧振华背着56半直奔青石山。
走了一个多少小时之后,萧振华找了一个大槐树爬了上去。
前几天下了几场大雪,山上的雪都到脚脖子这么深,路不是很好走,野物也不好寻,得上高一点的地方看看。
萧振华从小就在山脚下长大,小的时候也经常跟着村里的老人进山,还算是轻车熟路。
上树这种事儿,都快成本能了,三两下就蹿上了大槐树的树梢。
瞄了大概有十分钟,萧振华就发现了目标。
东北方向大约二三里地的位置,有一堆黑影在雪地里拱来拱去。
萧振华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一群野猪。
青石山上啥都不多,就野猪多。
虽然这山上,狼啊,熊啊,什么都有,甚至还有跳涧子,就是老虎。
真要遇见了老虎,萧振华手里这杆56半怕是不够看,打的准还行,要是打不准,铁定完蛋。
确定了方向之后,萧振华迅速下树,朝着野猪所在的方向摸了过去。
看着只有二三里的路,不是很远,可这山路难走的很,萧振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十几分钟才到,趴在一颗大石头瞄一眼,野猪还在。
这是一个小野猪群,一共十三只,大的两只,中型的四只,剩下的都是半大的小猪崽子。
刚才离得远,看的不清楚,近了才知道这群野猪是在这里做窝子,哪里堆了不少野草,它们在地上拱来拱去是在铺草。
“最多只有两枪的机会。”
萧振华没有贸然动手,这群野猪警惕性很高,一旦开枪,惊了猪群,他就只有再开一枪的机会,野猪一旦跑起来可不好打。
萧振华以前的时候一段时间民兵,打过几天枪,他算是天赋异禀的类型,谈不上枪法有多好,但瞄一下,还是打得准。
再加上现在距离近,第一枪他有自信,第二枪就只能看运气了。
萧振华慢慢的把56半拿了出来,瞄准最大的一头野猪,扣动了扳机!
“啪!……”
一道炸雷响彻山林,惊起无数飞鸟,三四只
远处最大的一头野猪连哼都没哼一声,脑门上就多了一个血洞,倒在地上,没了动静。
边上其他的野猪被这情况吓的不轻,发出一阵嚎叫,转身就跑。
萧振华迅速调转墙头,也不管大小,对准距离最近的一只中型野猪开了一枪,子弹擦着野猪的耳朵打在地上,溅起一片雪花。
“特马的……”
萧振华暗骂一声,迅速拉动枪栓瞄准,扣动扳机!
只听啪的一声,子弹出膛,落在野猪的身上,带起一片血光。
正在狂奔的野猪一头扎进雪里,滑出去十几米远处的距离。
“好!”、
萧振华兴奋的叫了一声好,收起56半,快速跑了出去。
走到最开始打死的那头野猪边上,直接把它收进了珠子空间,随后迅速跑向另外一头野猪。
没办法,不快不行!
这里已经算是深山老林,刚才的枪声肯定惊动了很多野兽,再加上血腥味散出去之后,肯定会引来一些野兽。
他现在还剩下三颗子弹,真要遇到了狼群什么的,根本应付不了。
快点离开这里,才是最安全的办法。
把第二头野猪塞进珠子空间,远处就接二连三的传来一阵阵狼嚎。
萧振华只感觉后背一凉,撒丫子就跑。
从这几声狼嚎来看,至少有五六只以上的野狼就在附近,真要是被他们给盯上了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也幸好有珠子空间,要不然这一大一小两头野猪加起来得有三四百斤,萧振华可扛不动。
“我靠,运气这么好?”
萧振华顺着山坡往下跑了没十分钟,一头傻狍子呆呆的站在原地,跟个木头桩子一样。
他顺手扯过背上的56半,抬手就是一枪,傻狍子扑腾一声就倒了。
塞进珠子空间之后,他脚步不停。
狍子这玩意儿天生对什么事情都好奇,但胆子特别小,可反应又慢,肯定是被刚才的枪声给吓懵逼了。
这才被萧振华捡了个便宜。
这年头野猪肉和家养的猪肉价钱差不多,都是七八毛,狍子肉可比猪肉贵的多,能卖到两块多。
别看刚才那只傻狍子只有四五十斤,价钱都赶上一头半大的野猪了。
这一趟可谓是收获满满!
萧振华跌跌撞撞跑了十几分钟,确定后边没有狼群跟上来,才放慢脚步。
也就是他年轻,身体壮的像头牛,要不然在这山上跑,早就累趴了。
缓了一会儿之后,萧振华没有回村,而是顺着山路,直接去了镇子上。
三四百斤的肉他们家根本吃不完,还是得弄到镇子上卖了,换成票子。
萧振华到镇子上的时候,临近晌午。
他没直接到街上去,而是先找了个河边,把猪肉分割了。
本来杀猪这种活儿,得弄一口大锅,烧点热水,把猪烫一下,好退毛。
不过萧振华现在可没地方找大锅,就用喝水把野猪清洗了一下,开膛破肚,连皮带毛的切开。
虽然皮上带着毛有点不好看,不过这年头买猪肉得凭票子,有点猪毛不算是什么大问题。
最多就是价钱便宜个几分钱就行,大家买回去之后,费点劲,把猪毛收拾一下,皆大欢喜。
内脏那些玩意儿萧振华也没浪费,在河里洗干净收了起来,等会一块卖。,
这些东西虽然也算是肉,但在这年头有的人喜欢吃,有的人觉得脏,不吃。
不过萧振华可是知道,要说猪最好吃的抵挡,还得是猪大肠。
前世的时候还诞生了一道名叫九转大肠的名菜,名气响的很。
等卖完了猪肉,回去给媳妇做一份,也让她尝尝这一道传世名菜。
那是傻狍子也被萧振华分割了,留了一般的狍子肉,回去给媳妇吃,剩下的也弄去卖了。
萧振华找了个人多的十字路口,把狍子皮往地上一铺,把猪肉往上边一方,还没开始叫卖,就引来了一群人围观。
“大兄弟,你这猪肉怎么没退毛呀?”
“这是野猪肉吧?”
“你这带毛的猪肉咋卖呀?”
有人蹲在地上盯着猪肉看。
“这位老哥有眼力,刚从山上打的野猪肉,我都没回家,直接就弄来了,猪毛就没来得及弄。”
“供销社的凭票七毛五,咱这不要票,再加上带毛,七毛。”
萧振华笑着解释道。
一下子就比供销社便宜了五分钱,这可是大优惠。
“好家伙,给我来五斤!”
有个六十多岁的大爷一听这话,直接拿出来四块钱塞给萧振华。
萧振华答应一声,直接割个一块下来肉,递给大爷。
这一块肉足有五斤多。
他也没带秤,所以割肉全凭感觉,但从小跟着村里的老人练过,用手一掂量,重量八.九不离十。
“小伙子实诚啊!”
老大爷掂量了一下手里的猪肉,喜笑颜开。
老人家经历的事情多,手上都有准头,这么稍微一掂量就知道有多重。
“小伙子,给我来二斤。”
“我要十斤!”
“我要八斤!”
有了开门红之后,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。
其他人一看这情况,纷纷拿钱准备购买。
毕竟萧振华多给的几两,要是也需要几毛钱才能买到。
平均一下的话,相当于一斤六毛八.九。
这价钱,放眼整个镇子,都找不出第二家。
毕竟猪肉这种东西,在这年头可是硬通货,而且还不要票。
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,猪肉已经卖了七七八八。
狍子肉倒是还剩下不少。
这玩意萧振华定价是两块三,已经算是很便宜了,可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,还是很贵。
买一斤狍子肉,都能买二斤半猪肉,很多人都舍不得。
“给我来五斤狍子肉!”
萧振华正准备数一下钱的时候,一个清脆宛如百灵鸟的声音传了过来。
他抬头一看,不由的愣了一下。
是个十八.九岁的小女孩,穿的很朴素,一身很新的碎花棉袄,梳着两个马尾辫,看起来很清纯。
萧振华倒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,而是因为前世认识她,还和她有过一段感情。
这个女孩叫刘小芳,是镇长的女儿。
前世的时候,萧振华自从媳妇去逝之后,在镇子上混过一段时间。
那时候浑浑噩噩,萧振华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,整天就是提着酒瓶,喝到哪算哪儿。
有一次在一个小巷子里边遇到了刘小芳,她被几个地痞围住,想对她动手动脚。
萧振华刚好路过,就把哪几个小混混打跑了。
不过哪几个小混混手里有家伙,萧振华被刀子划伤了手腕。
刘小芳为了感谢萧振华,还帮他包扎伤口。
从哪之后两人就算是认识了。
刘小芳经常给萧振华带吃的,时间长了两人就产生了感情,在一个破房间里边准备深入了解一下。
也是那个时候,萧振华才发现自己不行,不论怎么弄,都没反应。
当时刘小芳还安慰他,让他别灰心,说什么可能是第一次紧张,等两天再试试,说不定就行了。
把萧振华弄的原地裂开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不过后来萧振华确实又找刘小芳试了几次,还是不行。
萧振华原地爆炸,去了南方。
才有了后来成为首富的经历。
曾经萧振华一度觉得,自己能成为首富,可能是因为不近女色的缘故。
毕竟前世有句话说的好:“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!”
不过萧振华对此嗤之以鼻。
毕竟哪玩意儿,可是人生最让人快乐的事情。
回过神之后,萧振华直接被刘小芳切了六斤狍子肉,多的一斤算是送的。
“谢谢!”
刘小芳礼貌的接过狍子肉,她年轻,手上没准,只是掂量了一下感觉份量足,具体多多少,她感觉不出来。
买完狍子肉的刘小芳转身就走。
萧振华想叫她,可是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。
按照前世的时间计算,刘小芳被混混堵在小胡同的时间,大概在一月之后,自己现在说,估计她也不信。
记好时间,到时候提前过来蹲一下,救她一命就行了。
也不枉前世的时候,刘小芳对自己那么好。
前世萧振华遇到刘小芳的时候,她衣服都被扒了,那副景象,萧振华到现在都没忘。273+46
“已经卖了二百八,把剩下的狍子肉卖了,应该有三百一二。”
萧振华低头把钱数了一下,面前还剩下十来斤的狍子肉。
猪肉他留了半扇,狍子肉也留了一半。
吃到过年不是问题。
等剩下的肉买完,把狍子皮拿去卖了,也能买个十来块。
加起来三百多块,这可是一笔巨款,赶上一半的工厂工人一年的工资。
回去就能把之前欠的钱还了,剩下的给媳妇存着。
“小兄弟,你这狍子皮怎么卖?”
萧振华正想着,一个年轻的声音传来。
他抬头一看,不由的笑了。
今天什么日子呀?
居然能连续碰到两个前世的贵人。
问狍子皮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,带着眼睛,看起来斯斯文文,还夹着一个公文包。
这家伙叫宋博文,是个公务员,后来当上了书记。
前世萧振华包了一个工地的项目,资金遇到了一些困难,是他帮着进行了贷款,才让萧振华度过难关。
从那以后,萧振华就风生水起。
“十块钱!”
回过神,萧振华笑着说道。
“我要了,还有剩下的这些狍子肉,一块包起来。”
宋博文扶了一下眼睛,打开公文包,从里边拿出来四张大团结。
“好嘞!收您三十吧,咱交个朋友。”
萧振华没想到这家伙出手这么大方,一下连狍子肉都买了,这下好了,也省的他再跑一趟。
他接过钱,给宋博文递回去了一张大团结。
就不说前世的事情,宋博文是镇子上的官,以后肯定会打交道,算是提前混个脸熟。
“没看出来,你这么年轻,这么会做生意。”
宋博文愣了一下,随即就笑了。
他知道萧振华摊子上的狍子肉加上狍子皮至少价值三十五块,萧振华这一下就便宜了他最少五块钱。
他就算是有编制,这五块钱也相当于他好几天的工资。
对于乡下没有正式工作的人来说,五块可是一笔不小的钱。
“我这也是第一次摆摊,自己打猎弄的肉,买了补贴家用。”
萧振华笑着回道。
“这都是你一个人打的?”
宋博文双眼微亮,露出一抹淡淡的惊诧。
“山里长大的,从小就会打猎,这次也是运气好,才打了野猪和狍子。”萧振华说道。
“厉害呀,我叫宋博文,有机会能不能带我上山打猎?”
宋博文也是个自来熟,一听这话,直接蹲了下来,从口袋里拿出一包大生产牌的卷烟,递给萧振华一支。
“哎呦,好烟呀。”
萧振华笑着接了过来。
大生产这种卷烟是他们这边的本土烟,要三四毛一盒,赶上半斤猪肉的价钱,一般人抽不起。
“上山打猎没问题,不过我看你这身板……”
点着烟之后,萧振华抽了一口,上下打量着宋博文。
虽然穿着大棉袄,可宋博文还是显得有些瘦弱。
“你别看我瘦,我有劲儿。”
“我就是咱们镇上的,以前一直听说赶山能遇上好东西。”
宋博文兴致很高。
两个人聊了半个多小时,宋博文才背着狍子肉走了。
萧振华也知道了他为什么想上山。
这哥们虽然住在山脚下,可从小身体不好,就没上过山,再加上以前听说赶山人能遇到很多好东西之类的,就有些向往。
不过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,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母亲病了,需要百年以上的灵芝入药。
他买狍子肉和狍子皮,也是为了给他妈补一补身体,顺便做个皮衣。
这家伙想上山,是想去碰碰运气,看看能不能遇上灵芝。
上了年份的灵芝比人参还金贵,而且可遇不可求。
萧振华以前倒是遇见过一些小年份的灵芝,百年以上的还真没见过。
等以后再上山,倒是可以留意一下。
收拾好东西之后,萧振华找了个店买了一些青菜。
家里面,肉都有了,青菜没多少。
也不能只吃肉和面,毕竟营养要均衡一下。
把东西都放进珠子空间,萧振华就开始往家赶。
穿过一个小巷子正准备抄近路回家,前边传来一阵声音。
“大哥,这是狍子肉,够咱们吃好几天了……”
萧振华听着声音,感觉有些不对劲,凑过去一看。
只见两个穿的破破烂烂的男子,各自拿着一把破柴刀,把宋博文堵在墙角。
他之前买的狍子肉和狍子皮被左边的一个男的抱在怀里,另外一个男的正在翻宋博文的公文包。
宋博文靠着墙,不敢动弹。
“还真是缘分。”
萧振华不由的笑了,没想到两人刚刚分开,现在又遇上了。
“干什么呢?”
想到这里,萧振华直接走了出来。
抢劫哪两个家伙看起来人高马大,可是和萧振华一笔,这两人的身高一点优势都没有。
也就是能欺负欺负宋博文这样的读书人。
“滚一边儿去,这没你的事儿。”
脸上有麻子的男人扭头盯着萧振华,挥了挥手手里的柴刀,一脸凶神恶煞。
宋博文听到萧振华的声音,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,可是看见两人手里的柴刀,又蔫了,冲着萧振华张了张嘴。
虽然没有发出声音,不过萧振华从嘴型判断,这家伙应该是让自己赶快走。
还行,总算有点良心。
“嘭!……”
麻子脸的男人看萧振华一动不动,提着柴刀就过来了,等他靠近的时候,萧振华抬腿就是一脚,踹在他的胸口上。
萧振华一米八的大高个,加上快两百斤的体重,这一脚下去,势大力沉,把麻子踢的飞了出去,重重的摔在地上,半天没出声儿。
“大哥,饶命啊,兄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……”
另外一个马脸男还以为麻子脸被萧振华一脚踢死了,扑腾一下就跪下了。
这情况都把萧振华整懵了,本来还以为是什么惯犯,一看这情况,就是俩小毛贼。
“去边上蹲着。”萧振华双眼一动,指了指马脸男,让他蹲在墙角,随后看向宋博文:“兄弟,没事吧?”
“没事,没事,振华大哥,你来的太及时了。”
宋博文激动的一把抓住萧振华的手也不松开。
他虽然有编制,可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。
“没事就行,你赶紧回去吧,这俩人交给我,等会送到派出所去。”
萧振华拍了拍宋博文的肩膀,让他安心。
“振华大哥,要不我跟你一块去吧?”
宋博文扫了一眼马脸男,还有那个被萧振华踢懵的人。
“不用,交给我就行了,这大冷天的,你赶紧回去吧。”
萧振华摇了摇头,这两人没啥本事,他一个人能应付。
而且他另有打算。
“好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宋博文在萧振华的催促下,抱着狍子肉,一步三回头的走了。
等宋博文走远,麻子脸也缓过来了,不过依旧坐在地上,不敢起来。
萧振华哪一脚直接给他踢怕了。
“说说吧,怎么回事?”
萧振华居高临下的看着两人。
这两个家伙已经被萧振华吓破了胆,被这么一问,巴拉巴拉的把家里有几口人,几亩地都说了出来。
马脸男叫钱小四,麻子脸叫李勇,俩人是邻居。
钱小四没爹没妈,跟着奶奶生活。
李勇更特娘的惨,前两年父亲上山摔死了,他娘带着他改嫁,后爹对他不好,让他住牲口棚,一天一顿饭。
气的李勇直接回了老家,自己守着家里的两间草房过日子。
这两家一个比一个穷,已经三天没吃饭了。
实在没办法,就想着弄点钱花。
“吃!”
萧振华伸手在怀里摸索了一阵,实际上是从珠子空间里边拿了四个馒头出来。
这俩哥们看样子是真饿了,一人俩馒头,抱着就啃。
一边吃,一边哭。
萧振华一看这情况,就知道俩人没说谎。
毕竟饿装不出来,俩人要是吃饱了饭,这干的玉米面馒头根本吃不下去。
“一人五块钱,回家吧。”
萧振华从怀里拿出十块钱,一人给了他们五块。
倒不是萧振华装好人,而是在为以后做打算。
要不了多久,他肯定要在镇子上做生意,到时候需要帮手,这两人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现在算是提前投资。
“大哥,谢谢你!谢谢你!”
两人看着手里的人,也不管地上的雪还没化完,跪在地上就给萧振华磕头。
萧振华把他们扶了起来,安慰了他们几句,问了一下他们的住在什么地方,就走了。
本来他是想去他们家看看,但时间来不及,而且现在等他到镇子上做生意,还不知道要多久,等到时候再说。
走了三个多小时后,萧振华总算是敢在天黑前到家了。
没车是真不行。
萧振华已经想好了,下次再打猎回来,得先买一辆车。
汽车现在肯定买不起,就算是买得起,现在加油站还有没有普及,加油也是个费劲的事儿。
还有就是现在山路也不好开,买个自行车就能凑合几年。
“媳妇,我回来了。”
刚进院子,萧振华就忍不住喊道。
可是喊了好几声都没动静,他心里不由的暗自嘀咕,难道媳妇不在家?
突然,房间里边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水声!
萧振华双眼一亮,脑海中跳出一副美人出浴图,心头不由的变得火热起来。
前世到现在,算算时间,他都七八十年没碰过女人了。
这特娘的和太监有什么区别?
他早就憋坏了。
想到这里,萧振华想直接推门进去,一用力,却发现门被从里边栓起来了。
只能趴在门缝里朝这里看。
一张洁白如雪的美背映入眼帘。
房间中间放着一桶热水,薛秀莲正躺坐在椅子上,用毛巾擦拭身体。
现在是冬天,冷的发毛。
这天洗个澡,需要莫大的勇气。
乡下没有澡堂子,想洗澡,要么到镇子上的大澡堂,要么就是自己烧水。
有钱点的人家,就弄个大木桶,洗澡也舒服。
没钱的人就像薛秀莲这样,弄一桶热水,用毛巾擦一擦,就算是洗完了。
萧振华家的三间瓦房四处漏风,虽然关着门,可冷风还是不同的往里边灌。
薛秀莲在里边被冻的瑟瑟发抖。
原本色心大起的萧振华,看着在房间里边一遍发抖,一边擦拭身体的薛秀莲,一股愧疚涌上心头。
对于想要快点盖房子的念头,更重了。
“谁……”
突然,薛秀莲好像感觉到了什么,惊呼一声,抓住边上的衣服跑进了里屋。
“秀莲,是我,我回来了。”萧振华回过神,有些尴尬。
自己躲在门口偷看自己媳妇洗澡,这算什么事儿呀。
“我在洗澡,你等我一下。”
房间里边传来薛秀莲有些慌张的声音。
“没事,我不着急。”
萧振华急忙说道。
媳妇好不容易洗一次澡,没想到还被自己打搅了。
房间里边传来一阵淅淅索索穿衣服的声音,随即房门打开。
可能是因为刚刚洗过澡的缘故,薛秀莲脸颊绯红,看起来十分可爱。
萧振华暗自得意,不愧是自己媳妇,就是好看。
“今天收获不错,打了两头野猪,还有一头狍子。”
“我留了点猪肉还有狍子肉,剩下的都拿到镇子上去卖了,这是卖的钱,一共卖了三百三,这是三百块钱,剩下的三十块我等会拿去把之前欠小卖铺的帐清了。”
萧振华把猪肉和狍子肉放在桌子上,然后从口袋里把钱拿了出来,塞进薛秀莲手里。
二十二张十块的大团结,剩下的是两块五块的零钱。
“真……真的给我?”
薛秀莲看着手里的钱,愣在原地,有些不知所措。
自从嫁给萧振华之后,别说大团结,就算是一两块面额的钱,她都没见过。
家里但凡有一毛钱,都被萧振华拿去,不是买酒,就是堵。
现在萧振华突然把这么多钱给她,她感觉很不真实,就像在做梦。
“当然给你了,你是我媳妇,赚钱就是给你花的。”
萧振华不假思索的说道。、
“我……”
薛秀莲的眼眶瞬间就红了,扭头冲进了里屋,扑在被子上小声哭泣。
她现在心情很复杂。
有激动,有担忧,有迷茫。
她很高兴,可又怕这是假的,一转眼萧振华又变成了以前的样子,对她又打又骂。
“秀莲……
萧振华小心翼翼的走到床边,他很理解薛秀莲现在的心情,毕竟自己两世为人,变化太大,薛秀莲有些接受不了也是正常的。
没关系,时间会证明一切。
“滚,你给我滚……”
薛秀莲头也不抬,哭着吼道。
“秀莲,相信我,从今以后,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,绝不让你再受一点委屈。”
萧振华眼眶微红,一把将薛秀莲搂在怀里。
任凭薛秀莲如何挣扎,都不放手。
许久之后,萧振华感受到怀里的哭泣声消失,慢慢松开了手臂。
薛秀莲擦了擦有些红肿的眼睛,露出一抹温柔的笑:“你不是说要去还账吗?赶紧去吧,再晚天就黑了。”
“我现在就去,你不生气就好。”
“等我忙完回来给你做饭。”
萧振华点了点头,拿着桌子上分隔好的两块猪肉出了门。
薛秀莲看着萧振华远去的背景,原本暗淡的眼眸中逐渐泛起一抹亮光。
虽然心里还有怀疑萧振华是装的,不过至少目前来看,还是好的。
而且就算萧振华再怎么装,也不可能把这么多钱给自己,可能他真的改过自新了。
就算是没有,最多也不过是回到以前的日子罢了。
至少现在她手里有钱,能把女儿养活大。
等萧振华走远之后,薛秀莲把桌上的肉拿到了案板上。
这些猪肉省着点吃,够他们吃一两个月。
而且现在虽然是冬天,猪肉不容易坏,可也不能放在外边,家里有盐,阉起来一部分,能吃的久一点。
另外一边的萧振华出了门之后,直奔张寡妇家。
他带了两份猪肉,一份是给村长的,一份就是给张寡妇准备。
而且萧振华打算想办法让张寡妇赶紧离开青石坡。
按照前世的时间算,张寡妇大概是在半年之后离开了这里,去了南方,后来又过了一年的时间才结婚。
最好是能让张寡妇提前去南方,这样就能找点结婚,到时候自己做生意,也能早点帮得上忙。
而张寡妇自己也算是有个好的归宿。
“张姐,在家吗?”
萧振华看见房间里边亮着灯,不过他并没有立马进去,而是站在门口喊了一声。
毕竟是个寡妇,他一个大男人突然进去,不太好。
“是振华呀,赶紧进来。”
房间里边传来张丽娟惊喜的声音。
萧振华推门走了进去,只见张丽娟正把她的两个还在赶到另外一个房间去,让他们去另外一边写作业。
“今天打到了两头野猪,我给你送来点。”
萧振华见状,也没什么,直接把肉递了过去。
“这怎么好意思……”
张丽娟平时泼辣的很,可现在看着萧振华手里的肉,却有些扭捏,接也不是,不接也不是。
“拿着吧,我家也吃不完。”
萧振华顺手把肉放在桌子上,就准备走了。
刚转身,张丽娟就从身后抱住了萧振华,胸前的饱满顶在他的后背上,感觉很明显。
萧振华不由的身体一僵。
这特娘的是真要命啊!
张丽娟这娘儿们身材好的不了,虽然是乡下人,却天生的皮肤好,不像其他农村老娘们一样,三十来岁就一脸斑,跟四五十岁的人一样。
也就是靠着这一身好皮囊,她才能在南方混的风生水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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