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他对我越来越冷淡,对苏晴却越来越上心。
原来,从一开始,我就只是他一个不清不楚的“同居对象”!
在这张申请表的下面,还压着几张信纸。
是苏晴写给陆沉的诗稿,字迹娟秀,辞藻华丽,充满了小布尔乔亚式的伤感。
我注意到其中一封信的落款日期,是1988年底。
而我记得,陆沉和苏晴是1987年下乡时认识的,苏晴是1988年初以“回城治病”为由离开的。
他说苏晴走后大半年才给他来信,信里却只字未提病情,反而对他嘘寒问暖,情意绵绵。
现在看来,这时间对不上。
当年,陆沉的妹妹陆瑶,还是个技校的小丫头,有一次她神神秘秘地跟我说:“嫂子,我哥让我去街道办帮你取过一个文件,红本本的,是不是结婚证啊?”
那时我没在意,只当是她年纪小,不懂事,胡乱说的。
现在想来,陆瑶取回的,恐怕就是这张没有盖章的申请表!
陆沉,你好狠的心!
我瘫坐在床边,手里紧紧攥着那张申请表,心中五味杂陈。
震惊,愤怒,屈辱,还有一丝……解脱。
没有法律约束,我离开他,岂不是更容易?
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,一个大胆的计划,渐渐成形。
陆沉,苏晴,你们欠我的,我会一点一点,全部讨回来!
5 筹备逃离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,这对我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口。
但离开,需要钱。
我打开衣柜,翻出几件自己还算体面的衣服,然后从箱底摸出了一个小布包。
里面,是母亲留给我唯一的念想——一只成色十足的金镯子,还有几件零碎的金首饰。
这是我的陪嫁,也是我最后的底牌。
第二天一早,我换上衣服,将金饰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,径直去了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附近。
那里,有不少暗地里收售黄金的“倒爷”。
九十年代初的黑市,远没有后世那么明目张胆。
我兜兜转转,才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口,跟一个戴着墨镜、嘴里叼着烟的男人搭上了话。
“同志,收金子吗?”
我压低声音,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。
男人瞥了我一眼,吐了个烟圈:“看货。”
我从怀里掏出金镯子。
他拿在手里掂了掂,又用随身带着的小秤称了称,报了个价。
比我预想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