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点。
这是我自入职公司两年零三个月以来,所有被系统记录或邮件证明的加班记录汇总。
总计:1247.5小时。”
她将一份打印好的、附有详细日期、加班时长、加班事由(大部分是“极光”及其他大卫甩锅项目)、以及对应邮件或系统打卡记录截图的表格,推到了刘副总和HR经理的面前。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:·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;··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;··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”
·江安的声音平稳而有力,像在宣读法律条文:“我已扣除公司已给予的调休时长。
根据我的基本工资和加班时段计算,公司应向我支付的加班费总额为:人民币捌万陆仟玖佰贰拾柒元伍角整 (86,927.50元)。
具体计算方式和依据,表格后附有详细说明。”
她看着对面两人瞬间变得煞白的脸和难以置信的眼神,平静地补充道:“我今天早上来公司,本意是办好离职手续,然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提交这份材料,申请劳动仲裁的。”
空气死寂。
刘副总和HR经理完全被这突如其来的、精准的重磅炸弹炸懵了!
他们见过员工委屈辞职的,见过员工大吵大闹的,也见过忍气吞声默默离开的。
但从没见过像江安这样,辞职辞到一半,抱着箱子不走了,反手就掏出一份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、证据链完整的巨额加班费索赔单的!
这简直是……闻所未闻!
匪夷所思!
江安看着他们脸上精彩纷呈的表情,从震惊、愤怒、到一丝慌乱,心中那股压抑许久的郁气,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宣泄口。
一个念头,如同野草般在她冷静的心湖里疯长起来。
她忽然笑了。
不是冷笑,也不是嘲讽的笑,而是一种带着点恶作剧般、豁然开朗的、甚至有点疯狂的笑。
“但是,”江安的声音打破了死寂,带着一种奇异的轻松感,“我现在改变主意了。”
刘副总和HR经理猛地抬头看向她,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希冀